吳文遠上訴得直 律政司: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需跟進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06 20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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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文遠上訴得直,律政司指會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需跟進。(資料圖片)

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當日涉向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投擲三文治,卻「誤中副車」擲到梁身後的總督察,吳其後就襲擊總督察而被裁定1項普通襲擊罪成,被判囚3周。吳早前提出上訴,今被判上訴得直。

律政司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,本案在考慮警方當時提供的調查報告及所蒐集的證據、案情等,公平公正作出檢控和處理控罪的決定,在作出檢控決定時,不受涉案或相關人士社會階級、公職地位或其他社會地位影響。 

律政司指會研究判詞,及主控官的報告,決定是否需要跟進。